本文開始之前,先來看3分鐘的連結影片吧


 

 

 

再開始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必須說~一個13歲的小女孩能這樣清晰有條理的討論這個議題真的很不簡單。回台看看台灣13歲的小朋友~

我們有~

煎熬哥!!!

嗆煎熬哥的煎熬妹!!!

還有不停瘋子谷嗆人嫩的各路大軍!囧

好吧..如果要在繼續扯台灣的教育~那又是另一個可以打上千自的文章了,我們還是回到這次的主題

「什麼是蕩婦羞辱,它錯在哪?」


首先我必須說,小女孩提出的論點不錯,乍聽之下好像還真的確實是這麼一回事~

但影片的錄製者忽略了幾個問題

撇開煩人的宗教因素不談


首先,性主動者(小女孩說不該用蕩婦這個詞~而實際上性主動者男性確實也比女性還多)經常不是在身裡上或心理上準備好的狀況之下發生性關係,比如最近很紅的60人事件。

其次,性主動者通常不會有良好的安全措施。怎麼說呢?以男性來說,大部分的狀況之下,人們不會預想到"今天我會有性行為",自然也不會把保險套隨身帶在身上。就算某些人是以發生性關係為目的決定去某個場所,同常男性也會為了

1.自身的爽度
2.不想破壞氣氛
3.急著來
等理由,在什麼準備都沒有的狀況之下就長驅直入了。

女性更不用說了,女性的各項避孕措施不是非常麻煩,就是會身體有相當程度的損害,故此,一般來說女性在避孕上能做的只有要男生去帶套子。但試問,在雙方慾火焚身的情況之下,誰還管什麼套子不套子的事情?
 
接下來,發佈者談到了婚姻這檔事(她跳過了戀愛)

其實一個真正負責任有感情的人,是絕對會在乎自己另一半的感受的。如果性主動者已經有另一半,卻因為自己的慾望而到處和別人做愛,這傢伙完完全全就是一個該死的蕩婦。
而就算她沒有另一半,難道她(或他)能保證眾多的性對象中,沒有人是把性這回事看做承諾而為此受到傷害嗎?

再來談談婚姻這回事。
確實,看起來沒有結婚也不會怎樣,但實際上則不然
首先,婚姻是一像代表"我願意負責的儀式"。當一個人刻意選擇不結婚(我說的是刻意,而不是真的找不到好伴侶),這就表示他在刻意逃避一個他因該要付的責任,這是不對的。

另外,不婚這檔事不論對國家社會或是自身都會造成負面的影響(這又是另個議題了,今天不做討論)。
再來,關於身著暴露、賣弄性感、常跑夜店之類的事情,說真的,這些作法就像是你手提百萬現金走在暗巷或離家時故意門戶大開一樣。沒人能說你犯法,但何必把自己放在一個危險的情況之下呢?

說真的,現在有那麼多精巧的情趣用品,真的想要享受性愛的感覺,自己在家用用小玩具即可,真的沒必要、也不因該到處找人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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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zzw20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